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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秤调试时为什么要标定量程?有那几种标定方式?怎样标定准确最高
有点电子皮带秤问题?什么是零点标定?
零点标定是指皮带秤在使用前根据现场的实际数据选出的一个最佳的零的刻度值。
间隔参数是相当于一个尺寸的刻度值。
皮带秤链码是指皮带秤在规定的最大称流量的范围40%-80%积算出的最佳使用的一个物料值,他和实物标定原理是一样的,只不过链码校验的精确值不如实物标定。
皮带秤调试时为什么要标定量程?有那几种标定方式?怎样标定准确最高
皮带秤的标定目前共有四种形式:实物标定,链码标定,挂码标定,电子标定。
实物标定是最好的标定方法,但它或者成本太高(使用专用的皮带秤自动校验料斗秤),或者太过于复杂(使用人工称量标定);挂码标定受其原理的限制,只能标定称重传感器,不能标定速度传感器,所以也不是理想的标定方法;电子标定与实物标定还有很大的距离。
推荐使用链码标定皮带秤。
其工作过程为:将链码平放到输送皮带上,将一端固定在输送机上,启动输送机,链码在皮带上转动,模拟物料。
通常选用的链码每米的重量为输送机最大流量下皮带载荷的80%、40%,如果选用一条链码,则通常选择输送机最大流量下皮带载荷的60%。
这种标定方式准确,相对经济、简单,又克服了挂码校验的缺点,所以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通常,在皮带秤使用一个月后(也可以更长时间,视皮带秤具体情况而定),就应该标定一次。
链码在使用一年后,应送至当地计量部门检测。
国家计量局发布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增补;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家质检总局增补;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家质检总局调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谷物水份测定仪:谷物水份测定仪;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秤、售粮秤;
11、定是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表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乳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汽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29、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0、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1、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
32、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3、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
34、场强计:场强计;
35、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6、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光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7、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仪;
38、活度计:活度计;
39、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0、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1、声级计:声级计;
42、听力计:听力计;
43、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4、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5、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6、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7、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8、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计、萤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49、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萤光光电比色计;
50、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1、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2、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3、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4、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56、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57、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58、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59、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60、热能表:热能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的项目。
四、本目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目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红色:停用标识;绿色:检定或校准合格的标识;黄色:降级使用